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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亚药: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认真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公司监事通过参加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检查公司各项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等形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关联交易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职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3次,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审议事项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4月25日1、《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鉴证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及其他相关方关于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的议案》
11、《关于签订<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8月25日1、《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10月26日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内部控制及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下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决议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2、检查财务和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询问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审计报告无异议。

3、检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根据最新要求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更新,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公司认真贯彻执行证监发(2003)56号和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查了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未发现新增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持续加强监督职能,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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