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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东方: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3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022
           2016 年 04 月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蒯一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宏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崇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
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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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7,038,404.26      40,514,581.75                          -33.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69,657.38       9,330,137.18                          -73.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190,437.66       9,175,353.03                          -87.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665,962.09     18,577,851.46                         -125.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18                        -77.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18                        -77.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4%              4.12%                            -3.48%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38,387,277.44     432,428,555.32                           1.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86,173,757.87     383,704,100.49                           0.6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720,000.00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784,964.3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5,744.66
                                   合计                                                          1,279,219.7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
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
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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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国民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与我国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状况具有较强的相关性,下游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和政府用于基
础设施的资金投入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情况。近年来我国 GDP 同比增速重新进入了下降通道,社会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逐步放缓,各地政府和企业的融资渠道减少,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
未来若干年内国家将继续着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大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投资、推动供水管网更新改造、
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将对下游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起到促进作用,从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但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形势不能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态势,政府削减基础设施投资规模,放缓投资进度,甚
至再次出现金融危机,公司将面临因经济周期而引发的业绩波动风险。
    二、产品单一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将主营业务定位于钢增强塑料复合管道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客户提供钢增强塑
料复合管全套生产工艺、技术解决方案及成套生产设备(生产线),形成了缠绕钢丝增强管生产线和钢带
增强塑料管生产线两大产品类别,构成公司最重要的盈利来源。该两大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状况基本决定了
公司的整体收入和盈利水平,但产品相对单一亦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若现有产品销售出现不可预
见的波动或新产品研发及上市不能顺利实现,将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大影响。
    三、订单减少或延缓执行的风险
    受到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虽然市政排水管道等领域市场需求依然巨大,但基础设施投资资金趋
紧,下游管道制造企业回款困难,扩产计划放缓,导致公司产品销量有所下降,订单有所减少;也出现部
分客户与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却无法按期付款提货,因此延缓了公司部分订单的执行,上述情况致使公司
的产能利用率下滑,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形势不能维持平稳较快增长的态势,可能
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大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道成套技术与制造设备产业化项目、钢丝网骨架塑
料复合管道成套技术与制造设备产业化项目、新型复合管道研发及实验基地建设项目。上述项目的实施将
大大提高公司的产能水平以及研发设计能力,但由于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项目实施和市场的发展具有不确
定性,可能会对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建成后的利用情况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业绩。另外,根据募投
计划以及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政策,项目建成后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加导致折旧和
摊销费用有所增加,可能对公司短期内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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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技术泄密或专利被侵权的风险
       公司目前为高新技术企业,截止报表日,公司拥有 35 项国家专利,其中 2 项国家发明专利,33 项实
用新型专利。公司目前拥有的专利技术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公司保持优势竞争地位的重要因素。
公司专利技术具有原创性,公司高度重视相关专利的保护,在不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前提下,竞争对手难
以设计和制造出能够生产公司同类型管材产品的生产线。但如果公司拥有的重要技术被泄露或专利被侵
权,则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面临着技术泄密或专利被侵权的风险。
       六、业绩下滑风险
       受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综合毛利率略有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降,如果未来宏观
经济景气度持续下行,下游固定资产投资持续放缓,或公司不能有效扩展国内外新客户以消化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新增产能,都将使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在上述情况下,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27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蒯一希                          境内自然人            27.29%      18,553,800          18,553,800     质押       6,700,000
陈绍江                          境内自然人            10.37%       7,048,200           7,048,200     质押       6,800,000
姬昱川                          境内自然人            10.37%       7,048,200           7,048,200     质押       6,800,000
傅海鹰                          境内自然人             6.08%       4,136,100           4,136,100
林强                            境内自然人             6.06%       4,120,800           4,120,800
徐金燕                          境内自然人             5.77%       3,921,900           3,921,900     质押       1,000,000
新疆中泰富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19%       3,529,200           3,529,200
赖星凤                          境内自然人             3.89%       2,641,800           2,641,800
程桂舫                          境内自然人             0.34%         229,6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34%         228,4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程桂舫                                                                      229,600   人民币普通股                229,600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28,400   人民币普通股           228,400
龚玩珍                                                                        108,3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300
杨永芳                                                                        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
黄素贤                                                                         88,100   人民币普通股            88,100
胡懿贲                                                                         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
李永波                                                                         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
北京顺鑫置业有限公司-顺鑫置业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4,200   人民币普通股            74,200
李彬彦                                                                         65,200   人民币普通股            65,200
吕中辉                                                                         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无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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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 3,000.64 万元,较期初下降 85.20%,主要是因为公司将部分银行存款用于购
  买理财产品。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 400.00 万元,较期初上升 75.32%,主要是因为公司合同预收款有所增加,客
  户使用承兑汇票支付预付款的情况增多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 2,112.37 万元,较期初上升 79.06%,主要是因为公司预付原材料采购款的金
  额增加。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 230.44 万元,较期初上升 97.55%,主要是因为公司向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
  构支付了协议预付款。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 22,706.87 万元,较期初上升 238.29%,主要是因为公司购买了理财产品。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 3,676.49 万元,较期初上升 31.53%,主要是因为公司建设钢带增强聚乙烯螺
  旋波纹管道成套技术与制造设备产业化项目。
7、递延收益期末余额为 0.00 万元,较期初减少 72.00 万元,主要是因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达到
  了确认条件,因而确认为当期损益。
8、营业收入本期金额为 2,703.8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3.26%,主要是因为受下游客户需求和春节
  节假日的影响,公司一季度收入较少。
9、财务费用本期金额为-149.3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88.81%,主要是因为公司将部分银行存款用于
  购买理财产品,因而银行存款利息减少。
10、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为 60.1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61.62 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按照账龄法
  计提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增加。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为-466.6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25.12%,主要是因为上
  年同期收到了政府归还的项目保证金 760.00 万元,且本期合同预收款的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
  较大。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为-16,813.6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3312.48%,主要是因
  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大幅增加。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为 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895.48 万元,主要是因为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本期尚未进行分红。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6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2,703.84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33.26%。公司业绩出现下滑,主要
是因为受到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市政基础建设投资趋紧等因素的影响,虽然市政排水管道等领域市场需求
依然巨大,但基础设施投资资金趋紧,下游管道制造企业回款困难,扩产计划放缓,导致公司产品销量有
所下降,订单有所减少;也出现部分客户与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却无法按期付款提货,因此延缓了公司部
分订单的执行。上述情况致使公司的产能利用率下滑、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降。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况,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属于正常经营的情况,对公司
经营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客户的情况,前五大客户的变化属于正常经营的情况,对公司经营
无重大影响。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公司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积极有序开展各项业务。在主营业务保持稳健发展
的同时,主动开发新技术、探索新的业务增长点。
       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用于市政基础建设趋紧等因素的影响,虽然市政排水管道等领域市场需求依然巨
大,但基础设施资金趋紧,下游管道制造企业回款困难,扩产计划放缓,导致公司产品销量有所下降,订
单有所减少;也出现部分客户与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却无法按期付款提货,因此延缓了公司部分订单的执
行。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参见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之“重大风险提示”。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
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
承诺                                                                                                  承诺 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来源                                                                                                  时间 期       情况
                                                                                                             限
收购
报告
书或
权益
变动
报告
书中
所作
承诺
资产
重组
时所
作承
诺
                                对于 2009 年之前发行人未为全体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为有需要的员工提
    蒯一希;姬
                                供了免费职工宿舍)的问题,发行人全体股东作出如下承诺:“如有关政府
    昱川;陈绍
                                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需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因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
    江;傅海鹰;                                                                                    年
                                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承                  正常
    林强;徐金    住房公积                                                                         04     长期
首次                            诺人将无条件连带全额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发行人                    履行
    燕;赖星凤; 金承诺                                                                             月     有效
公开                            补缴的全部住房公积金、罚款或赔偿款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                  中
    新疆中泰富
发行                            式要求的住房公积金或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公司支付的或
    力股权投资                                                                                    日
或再                            应由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2009 年之后发行人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
    有限公司
融资                            规定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时所    蒯一希;姬               对于发行人曾在商服用地上开展生产经营的问题,发行人全体股东作出如下
作承    昱川;陈绍               承诺:“如发行人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上述房地事项违法而受到
                                                                                                      年
诺      江;傅海鹰;              处罚或强制拆迁,或因上述事宜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的合法主                  正常
                     土地使用                                                                         04     长期
    林强;徐金               张,承诺人将无条件连带全额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发                  履行
                     权承诺                                                                           月     有效
    燕;赖星凤;              行人缴付的罚款或赔偿款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的合法                  中
    新疆中泰富              权利要求或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发行人支付的或应由发行
                                                                                                      日
    力股权投资              人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有限公司
蒯一希;姬
昱川;陈绍               对于发行人 2011 年起按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事项,发行 2015
江;傅海鹰;              人全体股东作出如下承诺:“如因政策调整等原因,有关政府部门认定公司 年
                                                                                                             正常
林强;徐金    税收优惠 需补缴税款,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纳税事宜的合法权利要 04             长期
                                                                                                             履行
燕;赖星凤; 承诺         求,承诺人将无条件连带全额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定的需由发行人补缴的 月         有效
                                                                                                             中
新疆中泰富              全部税款、罚款或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公司支付的或应由 24
力股权投资              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保证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害。”                     日
有限公司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蒯一希及其他股东姬昱川、陈绍江、傅海鹰、
                        林强、徐金燕、中泰富力、赖星凤向发行人承诺如下:(1)除在发行人处领
                        取薪酬及获得分红等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之外,承诺人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
                        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
蒯一希;姬
                        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
昱川;陈绍
                        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2)承诺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中关于
江;傅海鹰;                                                                                     年
                        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                   正常
林强;徐金                                                                                      06     长期
                        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3)承                  履行
燕;赖星凤;                                                                                     月     有效
                        诺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决                   中
新疆中泰富
                        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
力股权投资                                                                                     日
                        人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承诺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
有限公司
                        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
                        有效性。以上承诺和保证在承诺人保持对发行人持股关系期间持续有效且不
                        可撤销,在上述期间承诺人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间
                        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称“本次发行”),本
                        人蒯一希,系发行人的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及实际控制人。本人就所持有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事宜,承
                        诺如下:“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
             股份流通                                                                          年
                        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           年 4 正常
             限制及自
蒯一希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月     履行
             愿锁定的                                                                          月
                        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            24     中
             承诺书
                        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所           日
                                                                                               日
                        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参照的发行价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不因在公
                        司所任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等承诺。前述的股份锁定期满及
                        减持价格符合相关承诺后,本人在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因发行
                        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让股份额度将做相应变更),并且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
                  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向发行人及时申报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将在
                  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账户;如因未履行承诺
                  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特此承诺!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称“本次发行”),本
                  人姬昱川,系发行人的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本人就所持有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事宜,承诺如下:“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
                  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         2018
         股份流通                                                                     年
                  有关规定对参照的发行价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       年 4 正常
         限制及自
姬昱川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等承诺。前述的股份锁定期满及减持价格符合相关         月     履行
         愿锁定的                                                                     月
                  承诺后,本人在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24     中
         承诺书
                  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         日
                                                                                      日
                  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将做相
                  应变更),并且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
                  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
                  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人将向发行人及时申报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如果
                  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
                  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
                  作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账户;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
                  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特
                  此承诺!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称“本次发行”),本
                    人陈绍江,系发行人的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本人就所持有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事宜,承诺如下:“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
                    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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