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富临精工: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7

我们作为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并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基于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并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基于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并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富临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与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与控股股东富临集团签订《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条款、签署及表决程序及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与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傅 江:

牟 文:

陈立宝: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