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兼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兼董事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兼董事聂丹女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2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2021年1月11日,公司收到聂丹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
截止2021年1月11日,聂丹女士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职务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聂丹 |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兼董事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月8日 | 11.90 | 1,100,000 | 0.15%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月11日 | 12.34 | 1,195,000 | 0.16% |
(二)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聂丹 | 合计持有股份 | 9,180,000 | 1.24% | 6,885,000 | 0.9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95,000 | 0.31%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885,000 | 0.93% | 6,885,000 | 0.93% |
注:上述表中数据保留两位小数,由此产生的尾差均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二、相关说明
(一)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聂丹女士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聂丹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聂丹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聂丹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