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安东先生、聂正女士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2,170,9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00%。
近日,公司收到安东先生、聂正女士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2020年7月22日至9月2日期间,安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58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70%,聂正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00,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30%,安东先生和聂正女士累计减持股份比例已达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安东、聂正 | |||||
住所 | 绵阳市高新区普明北路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9月2日 | |||||
股票简称 | 富临精工 | 股票代码 | 300432 | |||
变动类型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一致行动人 |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安东 | A股 | 4,589,900 | 0.6270% | |||
聂正 | A股 | 2,800,170 | 0.3730% |
合 计 | 7,390,070 | 1.00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一致行动人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安东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770,000 | 1.86% | 9,180,100 | 1.24% | ||
聂正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9,180,000 | 1.24% | 6,379,830 | 0.86%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22,950,000 | 3.10% | 15,559,930 | 2.1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950,000 | 3.10% | 15,559,930 | 2.1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1、安东先生、聂正女士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安东先生、聂正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减持计划一致。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安东先生、聂正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安东先生和聂正女士累计减持股份比例已达公司总股本的1%,累计减持数量及减持时间尚未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安东先生、聂正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安东先生、聂正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