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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0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半年报相关事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等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我们对公司2019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19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除以前年度经审议通过的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孙公司之间担保延续至报告期外,公司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孙公司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升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四、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襄阳富临精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予以注销。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注销事项。

五、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放弃成都富临精工股权优先购买权,公司持有成都富临精工股权比例不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变,对公司在成都富临精工的权益,以及公司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事项。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傅江、牟文、陈立宝

2019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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