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 51 号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15,100万元至15,600万元。2019年10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净利润为亏损64,982.76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中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3.4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