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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1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15-28号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新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强力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强力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强力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强力新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强力新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强力新材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7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4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76元,共计募集资金38,864.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77.2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886.72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3.60万元,加上可抵扣的增值税60.0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863.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15-2号)。

2.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6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8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8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01.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4,099.00万元,另减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含税)172.90万元,加上可抵扣的增值税60.7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986.8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5-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37,863.1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23,053.67
利息收入净额B21,937.53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3,334.84
利息收入净额C2247.26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C313,659.4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26,388.51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184.7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D3=C313,659.45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
差异G=E-F

2.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83,986.8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1,274.58
利息收入净额B293.56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9,434.31
利息收入净额C21,667.9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30,708.89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1,761.50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55,039.4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55,039.43
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以下简称《使用制度》)。

根据《使用制度》,本公司对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先端)于2018年5月分别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更换保荐机构事项,公司及强力先端于2020年6月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使用制度》,本公司对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常州强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光电)于2020年11月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1105020329001383122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1105020329001383494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1105020329001383095已销户
合 计

2.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大额存单),

3个结构性存款账户,1个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金融机构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51990219151040790,009,586.00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北大街支行519903181510205384,679.56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51990219158100241165,000,000.00结构性存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51990219158100255160,000,000.00结构性存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5199021915810026950,000,000.00结构性存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5199021915820014510,000,000.00定期存款账户(大额存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5199021915820015950,000,000.00定期存款账户(大额存单)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环府路证券营业部25,000,000.00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合 计550,394,265.5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度编制单位: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7,863.1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34.8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388.5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新建年产 3,070 吨次世代平板显示器及集成电路材料关键原料和研发中试项目30,643.0330,643.033,334.8419,168.3762.552021/6/30485.242021年下半年开始投产,尚未完全达产
2.总部研发中心项目7,220.147,220.147,220.14100.002020/1/1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37,863.1737,863.173,334.8426,388.5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18〕25 号)。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1,838,887.3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置换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01,838,887.30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为13,659.45万元。出现结余的原因为: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提前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控制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3.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持续进行工艺、建设方案优化,充分利用公司齐全的公用工程配套资源,压缩了部分项目支出。 4.随着近年来宏观投资放缓和国内装备制造水平提升,市场竞争激烈、设备性价比提高,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加大了设备、材料招标采购力度,从而降低了采购成本。 5.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收到中央财政资金补助3,391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6.由于目前尚有部分合同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年产3,070吨次世代平板显示器及集成电路材料关键原料和研发中试项目”、“总部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3,545.33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设备设施尾款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将项目结余资金76,594,496.52元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另将60,000,000.00元续存银行定期存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8,631,698.11元,少于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对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新建年产3,070吨次世代平板显示器及集成电路材料关键原料和研发中试项目”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6,430,250.38元;“总部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201,447.73元。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1年度编制单位: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3,986.8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434.3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708.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12,000 吨环保型光引发剂、年产 50,00吨UV-LED 高性能树脂等相关原材料及中试车间项目73,986.8273,986.8219,434.3120,708.8927.9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2020/12/7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83,986.8283,986.8219,434.3130,708.8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812.3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5-83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48,123,397.51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结余情况:银行理财产品375,000,000.00元,银行定期存款60,000,000.00元,银行活期存款90,394,265.56元,证券公司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25,000,000.00元,合计550,394,265.56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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