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新材”、“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强力新材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2022年度预计向关联方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感光”)及其子公司、孙公司采购销售、提供劳务及房屋租赁,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向关联方常州强力捷时雅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审核为准,以下简称“强力捷时雅”)采购销售及房屋租赁,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50万元。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董事钱晓春、管军、李军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止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
向关联人采购 | 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格 | 500.00 | - | 75.23 |
韶关长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7.96 | 38.23 | ||||
常州速固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 | ||||
常州强力捷时雅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 | - | - | |||
合计 | 3,500.00 | 7.96 | 113.46 | |||
向关联人销售 | 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格 | 1,000.00 | 28.15 | 328.63 |
常州速固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1.53 | 10.27 | ||||
韶关长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0.8 | 1.70 | ||||
速固得感光新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 | 87.86 | ||||
常州强力捷时雅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 | - | - | |||
合计 | 4,000.00 | 130.48 | 428.46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市场价格 | 100.00 | - | - |
韶关长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 | 5.96 | ||||
合计 | 100.00 | - | 5.96 | |||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 | 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市场价格 | 100.00 | - | 2.78 |
韶关长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 | - | 11.19 |
司
司 | |||||
常州强力捷时雅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 | - | - | ||
合计 | 150.00 | - | 13.97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 | 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13.46 | 500.00 | 0.18% | -77.31% | 2021年4月27日,公告编号2021-015 |
韶关长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
常州速固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 |||||||
长沙新宇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 222.05 | 500.00 | 0.35% | -55.60% | |||
南通新昱化工有限公司 | |||||||
合计 | 335.51 | 1000.00 | 0.53% | -66.45% | |||
向关联人销售 | 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28.46 | 600.00 | 0.41% | -28.59% | |
韶关长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
常州速固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南通新昱化工有限公司 | 943.3 | 1000.00 | 0.91% | -5.67% | |||
长沙新宇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
合计
合计 | 1371.76 | 1600.00 | 1.32% | -14.27%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但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但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金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魏安路199号-2幢成立时间:2017年05月05日经营范围:LED光固化材料及感光材料(以上均不含危险品)的研发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油照制浩(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浩(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生态环培材料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格林感光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先生、管军女士共同控制的公司。公司董事长钱晓春先生是格林感光的董事长。公司持有格林感光10%股份。
公司董事李军先生持有格林感光3.33%股份。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审计),总资产为12421.09万元,净资产为10983.73万元,营业收入为3720.95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322.00万元。
(二)韶关长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韶关长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长悦”)法定代表人:杨金梁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注册地址:南雄市精细化工园发展一路成立时间:2010-11-17经营范围:生产紫外光固化涂料。产品国内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格林感光持有韶关长悦58.67%的股权,是格林感光的控股公司。公司副总裁陆效平先生在韶关长悦担任董事。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审计),总资产为7762.15万元,净资产为1276.32万元,营业收入为5548.82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30.67万元。
(三)常州速固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常州速固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速固得”)法定代表人:杨爱军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中央花苑239号成立时间:2017年09月01日经营范围:感光新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印刷器材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格林感光持有常州速固得65.67%的股权,为格林感光的控股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审计),总资产为6724.05万元,净资产为6429.6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74.12万元。
(四)速固得感光新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速固得感光新材料(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速固得”)法定代表人:杨爱军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龙华镇仕塘老地段成立时间:2017年12月04日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感光新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水性粘合剂、水性油墨、印刷辅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常州速固得持有惠州速固得100%股权,惠州速固得是常州速固得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审计),总资产为1319.86万元,净资产为550.82万元,营业收入为493.33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592.07万元。
(五)常州强力捷时雅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常州强力捷时雅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审核为准,以下简称“强力捷时雅”)
法定代表人:钱晓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的核准登记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拥有人民币75万元的出资额,占强力捷时雅注册资本的25.0%。公司董事长钱晓春为强力捷时雅的总经理及董事长,公司副总裁倪寅森为强力捷时雅的董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的核准登记为准)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此次交易的采购与销售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议案涉及内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中信证券同意公司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 |||||
杨凌 | 邱志千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