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
的公告
公司董事李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07月3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总经理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持有本公司股份2,732,77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304%)的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军先生,计划在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8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326%。
公司于2020年10月0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本次换届完成后,李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
公司现收到李军先生的通知,获悉李军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式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期间李军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 军 | 合计持有股份 | 2,732,777 | 0.5304% | 2,732,777 | 0.530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83,194 | 0.1326% | 683,194 | 0.132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049,583 | 0.3978% | 2,049,583 | 0.3978%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满未实施,不存在与前期已披露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3、上述减持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李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