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8 证券简称:四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0-089号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10日(星期一)下午 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10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3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948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臧立国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14名,代表公司股份460,915,533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79.6923%。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公司股份443,971,91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76.762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名,代表公司股份16,943,623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2.9296%。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00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增加相互担保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915,5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943,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2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提供质押和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915,5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943,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2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议案3.00审议《关于增加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915,5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943,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2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915,5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943,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2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915,5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943,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2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915,5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943,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2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915,5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943,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2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姚腾越 李梦颖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