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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5

一、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增加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增加42.40亿元的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各方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增加相互担保额度。

二、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1)公司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2)公司董事会在表决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依法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增加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申请增加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主要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损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公司

申请增加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本项议案所述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提供质押和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申请并购贷款用于收购新天津合金和新河北合金100%股权,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及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不会给公司造成重大财务风险,且拟为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提供的质押和担保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以下无正文,为本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立三 唐炫 李量2020年7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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