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12号)核准,四通新材于2019年3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725,211(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5,999,984.4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不含税净额为人民币490,607,484.96元。以上募资已经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3日出具的会验字[2019]343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和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天津立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中股份”)、保定立中东安轻合金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安轻合金”)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交通银行保定复兴中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设立了六个募集资金账户,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并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具体开户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 577010100100640121 |
天津立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631152790 |
天津立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1100000210120100040155 |
保定立中东安轻合金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 577010100100679285 |
保定立中东安轻合金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保定复兴中路支行 | 136792000012019002619 |
保定立中东安轻合金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8111801013600612750 |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子公司天津立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保定复兴中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6792000012019002543,仅用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逐层向子公司立中股份增资;公司子公司保定立中车轮制造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东风路支行开设账号为8111801011800586365的募集资金专户和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东风路支行开设账号为13851000000557974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两个专户仅用于立中股份使用募集资金逐层向子公司东安轻合金增资并最终用于募投项目。公司目前已办理完成天津立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定立中车轮制造有限公司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特此公告。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