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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环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6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中建环能 公告编号:2022-027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15:00。

2、召开方式: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3号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一楼)。

4、召集人: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

5、主持人:董事长马合生先生。

6、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9日,公司股份总数为675,708,786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41,056,1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67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40,880,8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64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7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7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59%。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许昭怡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公司已于2022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刊

登了《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上述征集投票权期间,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880,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3%;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880,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3%;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880,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3%;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880,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3%;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880,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3%;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880,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3%;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880,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3%;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71,6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90%;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71,6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90%;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71,6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90%;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十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611,3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2%;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十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611,3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2%;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十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611,3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2%;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十四)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611,3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2%;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880,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3%;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唐银锋、吕万成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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