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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环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5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中建环能 公告编号:2022-014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已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锋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王哲晓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最新总股本675,708,7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含税)。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和实施了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等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能确保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能确保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激励计划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核实<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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