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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关于调整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7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公告

2020年11月16日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议案》,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参照行业及地区薪资水平等因素,拟调整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调整后的预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 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基本薪酬激励薪酬
卜范胜董事长6030-90
黄 欣董事3030-90
胡 琨董事、总经理6030-130
姚晓华董事、财务总监6020-60
王寿钦董事、副总经理3020-60

2、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8万/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基本薪酬激励薪酬
胡 珺董事会秘书3020-60
李 华副总经理3020-60

四、发放办法

1.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激励薪酬包含季度激励薪酬和年度激励薪酬,季度激励薪酬与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年度薪酬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年度薪酬发放总额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认。

2. 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在子公司兼任职务的,不另在子公司领取薪酬。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5.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不含公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各类社会保险,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次调整中对董事薪酬调整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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