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并同意由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曾萍、陶锋、周敬红
2022年12月14日
读取中,请稍候 | 00-00 00:00:00 |
---|
--.--0.00 (0.000%) | 昨收盘:0.000 | 今开盘:0.000 | 最高价:0.000 | 最低价:0.000 |
---|---|---|---|---|
成交额:0 | 成交量:0 | 买入价:0.000 | 卖出价:0.000 | |
市盈率:0.000 | 收益率:0.000 | 52周最高:0.000 | 52周最低: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