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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19-130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执行。

3、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

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

2、利润表

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和损失;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填列)”;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之后。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报。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成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情况

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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