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2号)核准,公司已向特定投资者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54,68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9,999,984.6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9,080,000.00元(含1,080,000.00元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贵公司实际收到银行存款550,919,984.64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分别将上述款项中27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开设的1111221129000559855的账户;8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开设的1111221129000559580的账户;15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开设的502769212821账户;50,919,984.64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市支行开设的10705601040221486账户。
公司募集资金569,999,984.64元,扣除发行费用18,790,252.80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18,000,000.00元、审计验资费300,000.00元、律师费471,698.11元、发行登记手续费18,554.6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1,209,731.84元(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126,301.89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18,554,687.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32,655,044.84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10月3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51039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
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截止2019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单位:元
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情况 | 2019年上半年度 | 备注 |
1、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 | 42,443,201.57 | |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 223,018,179.14 | |
利息及理财收益 | 3,018,179.14 | |
赎回理财本金 | 220,000,000.00 | |
其他 | ||
3、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 240,334,806.82 | |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 19,125,106.82 | |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209,700.00 | |
(3)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60,000,000.00 | |
(4)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 ||
(5)购买理财产品 | 60,000,000.00 | |
4、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 25,126,573.89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市支行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支行等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并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在工行如皋支行、农行如皋支行及中行如皋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9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备注 |
工行如皋支行 | 1111221129000559855 | 136,918.45 | 活期 | |
工行如皋支行 | 1111221129000559580 | 576,876.95 | 活期 | |
中行如皋支行 | 502769212821 | 5,855,669.58 | 活期 | |
农行如皋支行 | 10705601040221486 | 9,555.89 | 活期 | |
工行如皋支行 | 1111221129000559332 | 3,691,217.03 | 活期 | |
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 52010122000722175 | 14,856,335.99 | 活期 | |
合计 | 25,126,573.8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33.4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计划逐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新建年产16,000吨精密圆锥滚子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27,000万元调减至15,800万元,将原投资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11,200万元变更用于收购奉化市金燕钢球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力星金燕钢球(宁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2018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JGBR美洲子公司年产8,000吨轴承钢钢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15,000万元调减至10,000万元,将原投资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5,000万元变更用于“年产钢球100亿粒项目扩建工程”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力星金燕钢球(宁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19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建年产16,000吨精密圆锥滚子项目 | 是 | 27,000 | 15,800 | 1,120.48 | 5,913.74 | 37.43% | 2019年09月30日 | 否 | 是 | ||
JGBR美洲子公司年产8,000吨轴承钢钢球项目 | 是 | 15,000 | 10,000 | 286.67 | 5,986.88 | 59.87% | 2019年09月30日 | 否 | 是 | ||
智能化钢球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8,000 | 8,000 | 505.36 | 2,397.16 | 29.96% | 2019年09月30日 | 否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000 | 5,120.97 | 120.97 | 5,120.97 | 100.00% | 否 | 否 | |||
收购奉化市金燕钢球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 | 是 | 11,200 | 11,200 | 100.00% | 649.22 | 4,564.39 | 是 | 否 | |||
年产钢球100亿粒项目扩建工程 | 是 | 5,000 | 2,020.09 | 40.40% | 2019年12月31日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7,000 | 55,120.97 | 2,033.48 | 32,638.84 | -- | -- | 649.22 | 4,564.39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合计 | -- | 57,000 | 55,120.97 | 2,033.48 | 32,638.84 | -- | -- | 649.22 | 4,564.3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2017年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新建年产16,000吨精密圆锥滚子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27,000万元调减至15,800万元,将原投资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11,200万元变更用于收购奉化市金燕钢球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力星金燕钢球(宁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2018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JGBR美洲子公司年产8,000吨轴承钢钢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15,000万元调减至10,000万元,将原投资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5,000万元变更用于“年产钢球100亿粒项目扩建工程”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力星金燕钢球(宁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 | 适用 |
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以前年度发生 |
1、“新建年产16,000吨精密圆锥滚子项目”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如皋市,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奉化市金燕钢球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 2、“JGBR美洲子公司年产8,000吨轴承钢钢球项目”实施地点为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年产钢球100亿粒项目扩建工程”项目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4月9日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8,512.66万元(含银行保本理财产品6,000.00万元,银行活期存款2,512.66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计划逐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