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合计2,941,316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1.17%,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0,821,720股减少至247,880,404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8月1日办理完成。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回购注销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导致公司股本总额、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1-46 号)》中“第46号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业务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回购实施完成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8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8元/股(经2018年半年度及2018年度权益分派后现调整至9.1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即本次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为:2018年8月28日至2019年4月27日)。截至2019年4月27日,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941,316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17%,最高成交价为14.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2元/股,成交均价约为13.9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0,999,185.67元(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2019年8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2,941,316股的注销事宜。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期限的相关要求。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股份结构相应发生变化。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0,821,720股减少至247,880,404股,具体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64,299,831 | 25.64 | 64,299,831 | 25.94 |
高管锁定股 | 58,884,831 | 23.48 | 58,884,831 | 23.76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5,415,000 | 2.16 | 5,415,000 | 2.18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86,521,889 | 74.36 | 183,580,573 | 74.06 |
三、总股本 | 250,821,720 | 100.00 | 247,880,404 | 100.00 |
四、后续事项
2019年6月4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份总额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