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0 证券简称:五洋停车 公告编号:2020-088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2020年10月30日,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工业园珠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侯友夫先生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283,788,1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046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283,556,4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01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31,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70%。
2、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0,112,2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7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9,880,5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4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31,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7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侯友夫先生、张立永先生、林伟通先生、侯玉鹏先生、郭勇金先生、杨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侯友夫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83,556,4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4%,获得当选。
1.02选举张立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83,556,45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4%,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9,880,57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4%。
1.03选举林伟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83,556,4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4%,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9,880,57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4%。
1.04选举侯玉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83,556,45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4%,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9,880,57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4%。
1.05选举郭勇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83,556,45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4%,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9,880,57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4%。
1.06选举杨为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83,556,45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4%,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9,880,57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朱学义先生、林爱梅女士、叶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朱学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83,556,45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4%,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9,880,57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4%。
2.02选举林爱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83,556,45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4%,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9,880,57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4%。
2.03选举叶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83,556,45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4%,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9,880,57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4%。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庆先生、李安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李庆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83,556,45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4%,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9,880,57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4%。
3.02选举李安阳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83,556,45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4%,获得当选。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3,556,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4%;反对2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9,880,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24%;反对23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郑超、孙继乾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五洋停车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五洋停车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