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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丰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毕秀静)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21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作用,维护了公司整理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计召开11次会议,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就《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和《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就《关于<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就《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更新财务数据)、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更新财务数据)等文件的议案》和《关于<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四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就《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就《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在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方面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就《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更新财务数据)和备考审阅报告(更新财务数据)的议案》《关于<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五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就《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就关于公司在2021年半年度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方面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就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经过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地了解和核查认为:(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发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公司续聘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介绍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

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事项充分研究,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查验,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披露义务,保证2021年度真实、准确、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建言献策,促进公司发展的同时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1年度述职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职责,同时对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毕秀静

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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