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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丰科技: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7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成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成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申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651,838,167.09               346,624,700.37       346,624,700.37                         88.0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
                                   532,916,366.58               241,654,134.79       241,654,134.79                         120.53%
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
                                             12.9663                       5.88                 5.88                        120.52%
净资产(元/股)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88,483,723.07                       49.27%       237,722,453.55                         19.5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8,958,762.88                      -17.94%        32,648,957.79                          -7.64%
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7,165,068.74                         -31.8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0.661                        -1.19%
(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37.14%                  0.79                        -31.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37.14%                  0.79                        -31.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0%                     -3.32%                 6.65%                        -1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1.69%                     -3.31%                 6.50%                        -10.39%
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4,591.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870,9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9,0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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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67,480.9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营销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能够向客户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营销信息化解决方案。目前,公
司的营销信息化解决方案已广泛部署于银行、保险、制造、商业流通与服务、政府及公共事业等行业或领域。
       随着营销信息化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客户需求逐步多样化,市场发展空间巨大。公司作为国内领先
的营销信息化解决方案供应商将分享行业成长与需求扩张所带来的市场规模的持续增长。目前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行业
内企业数量较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集中度较低,因而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如果本公司不能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
产品与服务,并随时保持技术领先与正确的发展方向,激烈的市场竞争将对公司的运营和盈利水平带来一定的影响。
2、产品及技术开发风险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转型期的中国经济环境特征、以及全球化的市场竞争,要求企业必须对于新的市场变化给予足
够的关注并做出及时的反应,必须采用更加有效的营销信息化手段来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营销系统不仅要满足企业在功能性、安全性、信赖感、增值能力等多层次的需求,而且要便于
企业掌握营销效果,通过准确的定位和筛选,直接接触与相关产品相适应的目标消费群体,从而提高营销活动的针对性与准
确性,提升客户的满意度。
       公司的产品研发活动需要始终以用户使用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产品的重要标准,并且能够持续地为用户创造出更多的
价值。如果公司在产品研发与技术开发等方面的成果不能满足用户对于营销系统新的需要,或者出现替代性产品或技术改变
现有的产品与服务模式,而公司的技术发展又未能紧跟技术发展趋势,公司将面临产品及技术开发的风险,使公司丧失在技
术与产品方面的优势地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营销信息化系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供应商的技术团队不仅要精通营销信息化系统的软件开发技术,还要对各行业企
业的业务流程非常熟悉,技术人员需要多方面知识和经验的积累才能符合这种要求。目前国内符合上述要求的复合型人才较
为缺乏,通过自身培养获得高水准的人才需要企业花费较长的时间和大量的投入。
    公司作为一家提供自主知识产权的营销信息化解决方案供应商,在产品研发、技术升级等核心业务领域依赖于既拥有
丰富项目实践经历,又拥有专业背景与行业理解的核心技术人员。打造一支具有高水平高素质的技术团队是公司保持先进技
术水平、提升核心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这些也将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提供保障。现有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将对公
司的科技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相关储备人才队伍的不足也将会对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4、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4年末和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5,045.37万元和8,089.98万元,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净额较大,
占当期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49%和13.95%。公司的客户主要是银行、保险、制造、商业流通与服务、政府及公共事
业等行业或领域的大型企业集团,客户资信状况良好,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为稳健。
    尽管如此,仍不能排除客户受经济波动或其它因素的影响而陷入经营困难,从而使公司无法收回经营性资金,面临应
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5、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业务规模不断壮大,经营业绩快速提升。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公司规模的迅
速扩张,在资源整合、技术和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内部控制以及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性、严密性和连续性等方面对公司管理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适时调整公司的管理体制或选任适当的管理人员,都将可能阻碍公司业务的正常推
进或错失发展机遇,从而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6、利润下滑风险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信息化系统升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会增加折旧
摊销金额进而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虽然公司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已经充分考虑了折旧、摊销因素,但是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不
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低于盈亏平衡点的收益,则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将导致公司盈利能力降低、利
润下滑。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7、重大资产重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2、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
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核准。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取得批准或核准前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
案。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重组的最新进
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6,636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孙成文               境内自然人            26.23%       10,780,000        10,780,000
李卫东               境内自然人             7.56%        3,107,104         3,107,104     质押                600,000
张召辉               境内自然人             6.93%        2,848,692         2,848,692
高慷                 境内自然人             5.69%        2,337,104         2,337,104
李晓焕               境内自然人             4.61%        1,894,816         1,894,816
李惠波               境内自然人             4.57%        1,877,876         1,877,876
张明哲               境内自然人             4.50%        1,848,000         1,848,000
杨志炯               境内自然人             4.28%        1,757,448         1,757,448
谭宏源               境内自然人             3.39%        1,391,236         1,391,236
毕春斌               境内自然人             3.37%        1,386,000         1,386,000
李向军               境内自然人             3.37%        1,386,000         1,386,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                                                  770,720 人民币普通股             770,720
毕树真                                                                      250,617 人民币普通股             250,617
单美琴                                                                      131,300 人民币普通股             131,300
刘正官                                                                      114,900 人民币普通股             114,900
罗伟康                                                                       86,992 人民币普通股              86,99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优
                                                                             74,042 人民币普通股              74,042
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于喜林                                                                   70,040 人民币普通股          70,040
宋志明                                                                   69,000 人民币普通股          69,000
王雪芳                                                                   66,300 人民币普通股          66,300
周晓东                                                                   63,800 人民币普通股          63,8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不适用
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期初余额增加246.96%,主要系公司股份发行上市后,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余额减少100%,主要系应收票据已结算所致;
3、应收账款较期初余额增加60.34%,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及新增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4、预付款项较期初余额增加69.33%,主要系在执行项目增加导致采购商品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较期初余额增加73.37%,主要系项目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6、存货较期初余额增加32.34%,主要系公司在执行项目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余额增加126.91%,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余额增加63.80%,主要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9、应付票据较期初余额减少39.24%,主要系应付票据已结算所致;
10、应付账款较期初余额增加212.92%,主要系采购货款未到期所致;
11、应交税费较期初余额增加30.62%,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12、其他应付款较期初余额减少51.35%,主要系支付前期未支付的款项所致;
13、递延收益较期初余额减少63.64%,主要系公司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验收完毕,结转至营业外收入所致;
14、资本公积较期初余额增加3300.56%,主要系公司股份发行上市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6.38%,主要系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67.20%,主要系募集资金到账后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0.15%,主要系公司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验收完毕及增值税退税所致;
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本报告期没有营业外支出所致;
5、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9.52%,主要系同期所得税税率不同且同期利润略有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科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1.04%,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及到期应收账款回款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8.47%,主要系收回投标保证金等所致;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5.76%,主要系公司营业规模增长,采购商品量增加所致;
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72.82%,主要系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5、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78.47%,主要系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购买的固定
资产等增加所致;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公司股份发行上市后,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支付上市发行等费用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营业务增长趋势良好,营业收入为23,772.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51%,主要得益于公司
积极执行既定的经营战略,在各细分行业不断开拓新客户及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始终把客户需求放在第一位,努力提升客户
满意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64.9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64%,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产品研发力
度,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加,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8月13日包翔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但包翔女士将继续在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同时公司董
事会决定聘任申畅先生为公司新任财务总监。截止辞职公告发布日,包翔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此次职务变动不会对公司的
日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变化及影响。
    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无向单一供应商采购的比例超过30%的情形,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采购引起,属于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正常变化,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无向单一客户销售的比例超过30%的情形,前五大客户的变化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提高产品与解决方案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巩固和扩大优势行业的同时,进一步开拓新的市场应用领
域,推动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的创新,提高盈利能力和内部运营效率。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前三季度较好地
完成了年度经营计划。同时,公司在各细分行业不断开拓新客户及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始终把客户需求放在第一位,努力提
升客户满意度;面对客户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新技术需求,公司加强了技术团队和研发团队的建设,为市场占有率的提升打下
了坚实的基础;公司管理层不断探索高效管理办法,加强内控的同时,强化了母子公司的分工协作,提升了公司的整体管理
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通过资产重组的并购方式启动了对路安世纪的收购,目前正在履行相关审核程
序。公司认为收购路安世纪,将对公司原有的主营业务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在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
司整体赢利水平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拓展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及综合竞争力,保证公司实现持续稳定的快速发展。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请参见第二节“二、重大风险提示”。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北京浩丰创源
                     科技股份有限
                                      一、本人保证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
                     公司、孙成文、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李卫东、张召
                                      二、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辉、张明哲、倚                                                      2015 年 08              正在履行,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长期有效
                     鹏、贾国柱、白                                                      月 13 日                遵守承诺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
                     玉波、李继宏、
                                      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王跃绯、苏杰
                                      份。
                     芳、杨志炯、申
                     畅
                                      一、股份锁定 12 个月承诺(持股董事、高管):严格
                                      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
                     高慷、李晓焕、
                                      职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
                     李惠波、张明
                                      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
                     哲、杨志炯、谭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宏源、毕春斌、                                                        2015 年 01 2016 年 1 正在履行,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
资时所作承诺         李向军、崔钢、                                                      月 22 日     月 21 日   遵守承诺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交
                     高懿鹏、董丽
                                      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彬、田亚君、唐
                                      八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在发行
                     超凤
                                      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
                                      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二、股份锁定 12 个月承诺:
                                      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一、股份锁定 36 个月承诺:本人严格遵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
孙成文、李卫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 2015 年 01 2018 年 1 正在履行,
东、张召辉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 月 22 日     月 21 日   遵守承诺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
                 述承诺。
                 一、减持价格和延长锁定承诺(持股董事、高管):所
                 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
孙成文、李卫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 2015 年 01              正在履行,
东、张召辉、张                                                               长期有效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 月 22 日                遵守承诺
明哲、杨志炯
                 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
                 律强制性规定而减持公司股份,获得的收益上缴公司
                 所有。
                 一、回购股份承诺:1、发行人承诺:如本公司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2、控股股东、实
北京浩丰创源
                 际控制人孙成文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2015 年 01              正在履行,
科技股份有限                                                                 长期有效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 月 22 日                遵守承诺
公司、孙成文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
                 将利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促成发行人在中国证
                 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时
                 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北京浩丰创源     一、虚假陈述赔偿承诺:1、发行人:如本公司招股说
科技股份有限     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公司、孙成文、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2015 年 01                正在履行,
                                                                             长期有效
李卫东、张召     失。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成文:如发行人招股 月 22 日               遵守承诺
辉、张明哲、倚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鹏、贾国柱、白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玉波、李继宏、 资者损失。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王跃绯、苏杰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芳、杨志炯、申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
畅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一、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承诺:1、发行人:若本公司
                 未能履行作出的公开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
北京浩丰创源
                 关损失。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成文:若本人未
科技股份有限
                 能履行作出的公开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
公司、孙成文、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李卫东、张召
                 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停止在发行人
辉、高慷、李晓
                 处获得股东分红,并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同时
焕、李惠波、张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相
明哲、杨志炯、
                 应的承诺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承诺
谭宏源、毕春                                                          2015 年 01              正在履行,
                 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                    长期有效
斌、李向军、崔                                                        月 22 日                遵守承诺
                 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因本人
钢、高懿鹏、董
                 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丽彬、田亚君、
                 而导致浩丰创源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予
唐超凤、倚鹏、
                 以全额赔偿。3、全体股东、董监高成员:若本人未能
贾国柱、白玉
                 履行作出的公开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
波、李继宏、王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
跃绯、苏杰芳、
                 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停止在发行人处
申畅
                 获得股东分红,并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同时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相应
                 的承诺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承诺事
                 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
                 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稳定股价承诺(发行人):本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
                 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
北京浩丰创源
                 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
科技股份有限
                 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
公司、孙成文、                                                        2015 年 01              正在履行,
                 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本公司将根据《上市                  长期有效
李卫东、张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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