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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试试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36号)批复,同意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苏试试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作为本次苏试试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苏试试验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发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股票类型和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1年12月13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22.62元/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文件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28.79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101.84%,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27.28%。

(三)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20,840,569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26,525,198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四)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名投资者,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投资者全称获配数量 (股)认购资金(元)锁定期(月)
1潘旭虹868,35724,999,998.036
2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42,02829,999,986.126
3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1,736,71449,999,996.066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15,69934,999,974.216
5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汽投资-颀瑞2号1,042,02829,999,986.126
6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68,35724,999,998.036
7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06,18251,999,979.786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91,35188,999,995.296
9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736,71449,999,996.066
10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736,71449,999,996.066
11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36,71449,999,996.066
12UBS AG868,35724,999,998.036
1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42,02829,999,986.126
1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80,96533,999,982.356
15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港证券创远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868,36125,000,113.196
总计20,840,569599,999,981.51-

(五)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81.5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498,620.7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501,360.73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60,000.00万元。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由于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发行人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发行对象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金额及限售期安排等均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3月16日,苏试试验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1年4月7日,苏试试验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1年5月10日,苏试试验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1年7月26日,苏试试验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1年8月26日,苏试试验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1年8月4日,苏试试验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年9月16日,苏试试验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3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集资金的注册申请。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三、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

(一)发出认购邀请文件的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12月3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包括发行人前20名股东(截至2021年11月30日,剔除关联方后);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82家;基金公司27家;证券公司19家和保险机构12家,合计160家。

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报送上述名单后,有44家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基础之上增加该44家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潘旭虹
2田万彪
3江阴君泰扬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宁波君和同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宁波君和同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宁波宏泰同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宁波君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杭州乾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张怀斌
16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序号投资者名称
17刘聪
18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上海祥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江西江投资本有限公司
22刘晨
23陈火林
24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5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6UBS AG
27上海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8上海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华电金泰新兴战略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31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北京时间投资管理股份公司
34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5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7南京苏豪恒如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深圳前海益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杭华
41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2杨超
43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4薛小华

在律师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2021年12月10日(T-3日)至2021年12月15日(T日)申购报价前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上述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送达了《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邀请文件发送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

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经主承销商和律师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也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1年12月15日9:00-12:00,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申购时限内,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65家投资者回复的《申购报价单》、《产品申购信息表》和投资者适当性材料等相关附件,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全部65家提交报价的投资者均在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范围内,均按要求发送了完整的相关材料。

按照《申购报价单》接收时间的先后排序,上述65家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询价对象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申报价格(元/股)拟申购资金(万元)
1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4.053,000.00
2江西南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5.442,500.00
3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8.275,000.00
4江西江投资本有限公司24.102,500.00
5蒋海东26.432,500.00
25.002,500.00
22.635,000.00
6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632,500.00
24.523,000.00
7德邦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6.102,500.00
24.003,000.00
序号询价对象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申报价格(元/股)拟申购资金(万元)
22.623,500.00
8深圳前海益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482,500.00
9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7.592,500.00
10郭伟松27.002,500.00
26.005,000.00
25.007,500.00
11华电金泰新兴战略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903,000.00
1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27.202,500.00
26.0010,000.00
13陈火林24.362,500.00
23.312,600.00
22.922,700.00
1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27.085,500.00
15北京时间投资管理股份公司25.882,500.00
24.883,000.00
1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7.917,500.00
26.7113,500.00
25.7614,500.00
17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6.803,000.00
25.803,500.00
24.804,000.00
18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29.865,000.00
19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汽颀臻新能源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5.762,500.00
20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汽投资-颀瑞2号29.703,000.00
28.186,000.00
25.7610,000.00
21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8.303,500.00
24.508,500.00
22.6310,000.00
22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25.182,500.00
2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积极成长型投资账户25.182,500.00
24潘旭虹31.002,500.00
25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083,000.00
序号询价对象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申报价格(元/股)拟申购资金(万元)
26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港证券创远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8.794,600.00
27.886,900.00
27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8.204,500.00
25.5010,000.00
24.2015,000.00
28陕西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863,000.00
2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8.893,000.00
26.895,000.00
30上海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02,500.00
25.302,500.00
25.002,500.00
3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7.082,500.00
32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4.262,500.00
3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5.037,000.00
23.2114,000.00
3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27.3117,100.00
35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26.005,000.00
3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8.153,000.00
37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9.582,500.00
38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002,500.00
39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适用24.552,500.00
40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27.592,500.00
25.782,500.00
24.262,500.00
41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26.304,300.00
42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28.2720,000.00
26.8536,000.00
43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8.512,500.00
44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29.565,200.00
4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27.888,000.00
27.279,500.00
26.6612,100.00
46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8.086,000.00
4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29.408,900.00
28.1820,300.00
27.5028,500.00
48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8.794,000.00
序号询价对象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申报价格(元/股)拟申购资金(万元)
49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5.7930,000.00
50上海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7.715,000.00
51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8.102,500.00
26.504,000.00
23.505,000.00
52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8.102,500.00
26.504,000.00
23.505,000.00
5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28.118,400.00
26.1837,700.00
54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4.245,000.00
55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27.303,000.00
26.003,300.00
56UBS AG不适用29.002,500.00
28.203,500.00
25.027,500.00
5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26.493,800.00
24.994,800.00
58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9.085,000.00
59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9.085,000.00
60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7.875,000.00
6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28.813,400.00
27.316,800.00
25.5111,200.00
6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4.803,000.00
63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085,000.00
6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833,500.00
27.3315,000.00
25.0616,500.00
65浙江华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7.506,600.00
26.708,000.00

经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同确认,并经律师核查:参与本次发行询价申购的65个认购对象,均为有效报价。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1、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8.79元/股。

2、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0,840,569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81.5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9,498,620.7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501,360.73元,未超过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家,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投资者全称获配股数 (股)认购金额(元)锁定期(月)
1潘旭虹868,35724,999,998.036
2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42,02829,999,986.126
3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1,736,71449,999,996.066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15,69934,999,974.216
5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汽投资-颀瑞2号1,042,02829,999,986.126
6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68,35724,999,998.036
7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06,18251,999,979.786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91,35188,999,995.296
9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736,71449,999,996.066
10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736,71449,999,996.066
11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736,71449,999,996.066
12UBS AG868,35724,999,998.036
1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42,02829,999,986.126
1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80,96533,999,982.356
15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港证券创远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868,36125,000,113.196
总计20,840,569599,999,981.51-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均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四)认购对象私募备案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上汽投资-颀瑞2号基金产品、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纽富斯多策略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和备案。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基金专户产品参与本次认购,上述基金专户产品均已完成备案。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申港证券创远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本次认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已完成备案。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类投资者,潘旭虹为自然人投资者,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属于其他投资者,UBS AG属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上述投资者均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均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内,不需要按照前述规定履行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五)认购对象适当性情况

本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相关制度,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级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经对投资者提供的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核查,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和律师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投资者类别 /风险承受等级风险等级 是否匹配是否已进行产品风险警示
1潘旭虹普通投资者(C5)不适用
2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不适用
3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不适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不适用
5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汽投资-颀瑞2号专业投资者不适用
6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不适用
7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不适用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不适用
9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专业投资者不适用
10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专业投资者不适用
11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业投资者不适用
12UBS AG专业投资者不适用
1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不适用
1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不适用
15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港证券创远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专业投资者不适用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苏试试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六)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承诺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安排,亦未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

相关规定。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七)缴款与验资情况

2021年12月17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最终确认的15名获配对象发送了《缴款通知书》和《股票认购合同书》等材料,通知投资者将认购款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21日,获配投资者均已将认购资金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指定银行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21日出具了《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61号)。根据该报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苏试试验本次发行的全部募股认购缴款共计人民币599,999,981.51元(大写:伍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壹元伍角壹分)。

2021年12月21日,东吴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东吴证券收取的保荐承销费用后的余款划转至发行人指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12月22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63号)。经审验,截至报告日,苏试试验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840,56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81.5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9,498,620.78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501,360.7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0,840,569.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59,660,791.73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发行的定价、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3月16日,苏试试验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21年3月17日公告。

2021年4月7日,苏试试验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已于2021年4月8日公告。

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21年5月11日公告。

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21年7月27日公告。

2021年8月4日,苏试试验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该事项已于2021年8月5日公告。

2021年8月26日,苏试试验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21年8月27日公告。

2021年9月16日,苏试试验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3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以及关于信息披露的其他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和披露手续。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和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的认购资格及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发行人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发行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 蒙

孙荣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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