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567,200股的特定股东苏州鸿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华投资”),计划自2021年8月31日至2022年2月2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1,567,200股,其中1,372,200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195,000 股为二级市场增持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分别占公司截至2021年8月6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0.53%和0.07%。
公司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鸿华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特定股东鸿华投资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1,372,200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8月6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0.5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鸿华投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股份及相应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本次减持股份1,372,200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总股本的0.53%。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2021年8月31日至2022年2月27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
三、本次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特定股东鸿华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锁定期满起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自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自锁定期满起2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自锁定期满起1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50%,自锁定期满2年内累计减持股份可达到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如公司及相关方在采取稳定股价的措施阶段时,本公司将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本公司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公告中将明确减持的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公
司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且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收益交给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鸿华投资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鸿华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3、鸿华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股东鸿华投资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