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23-032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2: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2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2号8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甄荣辉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78,399,3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07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73,121,4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94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277,9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26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2,463,0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5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7,185,1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33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5,277,9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263%。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均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4,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4,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4,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4,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5.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4,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6.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2,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6,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4%;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7.00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4,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4,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9.00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4,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0.00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4,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1.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业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2,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6,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4%;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2.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2,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6,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4%;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3.00 《关于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4.00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7)》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4,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邹盛武律师、王羽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