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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4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1年9月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远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温建成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并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993,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11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93,600股。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有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另有13名激励对象因所在经营单位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导致部分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上述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对应的回购数量为480,4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其中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另有13名激励对象因所在经营单位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导致存在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我们同意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0,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回购数量为480,400股。本议案在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监高等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审议程序合法,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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