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伊之密 股票代码:300415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Yizumi Precision Machinery CO., LTD.(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2号)
2020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〇二一年九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4,026,084股
2、发行价格:5.29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9,997,984.36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6,563,997.49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34,026,084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年9月3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1年9月3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 1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1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 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 1
目 录 ...... 2
释义 ...... 3
一、公司基本情况 ...... 3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4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1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11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15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17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18
八、其他重要事项 ...... 19
九、备查文件 ...... 19
释义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项目 | 指 | 内容 |
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伊之密 | 指 |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 |
香港佳卓、佳卓控股 | 指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 指 |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情况报告书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 指 | 伊之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
发行对象、认购对象 | 指 | 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 |
董事会 | 指 | 伊之密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伊之密股东大会 |
募集资金 | 指 |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
A股 | 指 |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定价基准日 | 指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4月29日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实施细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管理办法》 | 指 |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海润天睿/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
天健/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单位,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Guangdong Yizumi Precision Machinery Co., Ltd. |
成立日期 | 2002年7月17日 |
上市日期 | 2015年1月23日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代码 | 300415.SZ |
股票简称 | 伊之密 |
总股本 | 469,626,084 |
法定代表人 | 陈敬财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2号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2号 |
联系电话 | 0757-29262256,0757-29262162 |
联系传真 | 0757-29262337 |
公司网站 | www.yizumi.com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740846335Y |
经营范围 | 生产经营、研究智能及伺服高精密注塑机、压铸机、橡胶注射成形机、压力机、液压机、低压铸造机、包管机、扫路机及零配件;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与制造,静液压驱动装置设计与制造,电液比例伺服元件制造;废旧塑料、电器、橡胶、电池回收处理再生利用设备制造;软件产品开发、生产;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及软件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工厂规划、咨询与建设服务;提供压铸机、注塑机应用技术咨询。(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0年4月28日,伊之密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前述有关议案回避表决。
2020年6月29日,伊之密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前述有关议案回避表决。
2021年4月23日,伊之密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拟将本次发行的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5月20日,伊之密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对前述有关议案回避表决。
2021年5月18日,伊之密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股东对前述有关议案回避表决。
(3)监事会审议通过
2020年4月28日,伊之密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0年6月29日,伊之密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1年4月23日,伊之密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0年8月2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2016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0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公司和主承销商于2021年8月16日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发出了《广东伊之
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投资者按规定于2021年8月19日17: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收款账户。截至2021年8月17日11:00前,认购对象均已足额缴纳认股款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8月18日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1-69号),截至2021年8月17日11时止,华泰联合证券(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人民币179,997,984.36元。上述认购资金总额均已全部缴存于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
2021年8月17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伊之密指定存储账户中。根据天健2021年8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68号),截至2021年8月17日14时止,伊之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34,026,084股,发行价格为5.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79,997,984.36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433,986.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6,563,997.49元。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34,026,084.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42,537,913.49元。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0年4月29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5.59元/股。因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5.49元/股。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5.29元/股。
(五)发行数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34,026,084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997,984.36元。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认购股份数量(股) | 认购金额(元) |
1 | 陈敬财 | 16,907,371 | 89,439,992.59 |
2 | 甄荣辉 | 7,608,317 | 40,247,996.93 |
3 | 梁敬华 | 9,510,396 | 50,309,994.84 |
合计 | 34,026,084 | 179,997,984.36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34,026,084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全部以现金认购。发行数量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4号)的相关要求,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68号)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79,997,984.36元,减除发行费用3,433,986.87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6,563,997.49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34,026,084.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42,537,913.49元。
(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2021年8月1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1-69号),截至2021年8月17日11时止,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000010229200089578的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发行的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共计3笔,金额总计为人民币179,997,984.36元。
2021年8月17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根据天健2021年8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68号),截至2021年8月17日14时止,伊之密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26,084股,应募集资金总额179,997,984.36元,减除发行费用3,433,986.87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6,563,997.49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34,026,084.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42,537,913.49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情况
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 账号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资金用途 |
1 |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 | 801101001253759229 | 补充流动资金 |
2、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华泰联合证券于2021年8月25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九)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2021年8月2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认购对象名称 | 获配价格(元/股)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1 | 陈敬财 | 5.29 | 16,907,371 | 89,439,992.59 |
2 | 甄荣辉 | 5.29 | 7,608,317 | 40,247,996.93 |
3 | 梁敬华 | 5.29 | 9,510,396 | 50,309,994.84 |
合计 | 34,026,084 | 179,997,984.36 |
本次发行的对象共3名,为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构成关联关系。三人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股份。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陈敬财
姓名 | 陈敬财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44062319651221**** | ||
住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龙城路联合坊**号 | ||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 否 |
陈敬财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董事长,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甄荣辉
姓名 | 甄荣辉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香港 |
身份证号码 | E79012*(*) | ||
住所 | 香港山顶賓吉道30号**座**楼 | ||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 是 |
甄荣辉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董事、总经理,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梁敬华
姓名 | 梁敬华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香港 |
身份证号码 | R68517*(*) | ||
住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竹山新村竹云**巷**号 | ||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 否 |
梁敬华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董事,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4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本次发行的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发行涉及的《缴款通知书》《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1年8月2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伊之密;证券代码为:300415;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1年9月3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1年8月1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
1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 | 145,800,000 | 33.47% | 非限售流通A股 | -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578,437 | 4.04% | 非限售流通A股 | - |
3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5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1,000,000 | 2.53% | 非限售流通A股 | - |
4 | 安信证券资管-廖昌清-安信资管创赢13号单一资产管理 | 10,300,000 | 2.36% | 非限售流通A股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
计划 | |||||
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7,719,747 | 1.77% | 非限售流通A股 | - |
6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340,439 | 1.46% | 非限售流通A股 | - |
7 | 高潮 | 6,000,000 | 1.38% | 非限售流通A股及限售流通A股 | 5,250,000 |
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76,330 | 1.28% | 非限售流通A股 | - |
9 | 张涛 | 5,200,080 | 1.19% | 非限售流通A股及限售流通A股 | 3,900,060 |
10 | 何忠霞 | 4,956,344 | 1.14% | 非限售流通A股 | - |
合计 | 220,471,377 | 50.61% | - | 9,150,060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截至2021年8月23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
1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 | 145,800,000 | 31.05% | 非限售流通A股 | -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578,437 | 3.74% | 非限售流通A股 | - |
3 | 陈敬财 | 17,161,291 | 3.65% | 非限售流通A股及限售流通A股 | 17,097,811 |
4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5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1,000,000 | 2.34% | 非限售流通A股 | - |
5 | 安信证券资管-廖昌清-安信资管创赢1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0,300,000 | 2.19% | 非限售流通A股 | - |
6 | 梁敬华 | 9,510,396 | 2.03% | 限售流通A股 | 9,510,396 |
7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8,506,047 | 1.81% | 非限售流通A股及限售流通A股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
8 | 甄荣辉 | 7,859,917 | 1.67% | 非限售流通A股及限售流通A股 | 7,797,017 |
9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340,439 | 1.35% | 非限售流通A股 | - |
10 | 高潮 | 6,000,000 | 1.28% | 非限售流通A股及限售流通A股 | 5,250,000 |
合计 | 240,056,527 | 51.12% | - | 39,655,224 |
(三)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1年8月10日) | 本次发行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225,360 | 4.18% | 52,251,444 | 11.13%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7,374,640 | 95.82% | 417,374,640 | 88.87% |
三、股份总数 | 435,600,000 | 100.00% | 469,626,084 | 100.00% |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35,600,000 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69,626,084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新增34,026,084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435,600,000股,香港佳卓持有公司33.47%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结束后,三位实际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上升,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香港佳卓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最终发行股份34,026,084股,发行的对象共3名,为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持股形式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股份数量(股) | 所占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所占比例 | |||
陈敬财 | 董事长 | 直接持有 | 253,920 | 0.06% | 17,161,291 | 3.65% |
通过香港佳卓持有 | 40,503,240 | 9.30% | 40,503,240 | 8.62% | ||
陈立尧 | 陈敬财之子 | 一致行动人 | 37,200 | 0.01% | 37,200 | 0.01% |
陈敬财合计 | 40,794,360 | 9.37% | 57,701,731 | 12.29% | ||
甄荣辉 | 董事、总经理 | 直接持有 | 251,600 | 0.06% | 7,859,917 | 1.67% |
通过香港佳卓 | 64,793,520 | 14.87% | 64,793,520 | 13.80% |
甄荣辉合计 | 65,045,120 | 14.93% | 72,653,437 | 15.47% | ||
梁敬华 | 董事 | 直接持有 | - | - | 9,510,396 | 2.03% |
通过香港佳卓 | 40,503,240 | 9.30% | 40,503,240 | 8.62% | ||
梁家铭 | 梁敬华之子 | 一致行动人 | 259,000 | 0.06% | 259,000 | 0.06% |
梁敬华合计 | 40,762,240 | 9.36% | 50,272,636 | 10.70% | ||
张涛 | 董事、副总经理 | 直接持有 | 5,200,080 | 1.19% | 5,200,080 | 1.11% |
何忠霞 | 张涛之配偶 | 一致行动人 | 4,956,344 | 1.14% | 4,956,344 | 1.06% |
张涛合计 | 10,156,424 | 2.33% | 10,156,424 | 2.16% | ||
高潮 | 董事、副总经理 | 直接持有 | 6,000,000 | 1.38% | 6,000,000 | 1.28% |
余焯焜 | 董事、副总经理 | 直接持有 | 189,000 | 0.04% | 189,000 | 0.04% |
李东海 | 董事 | 直接持有 | - | - | - | - |
黄玎 | 李东海之配偶 | 一致行动人 | 97,290 | 0.02% | 97,290 | 0.02% |
李东海合计 | 97,290 | 0.02% | 97,290 | 0.02% | ||
何和智 | 独立董事 | 直接持有 | - | - | - | - |
刘奕华 | 独立董事 | 直接持有 | - | - | - | - |
梁志锋 | 独立董事 | 直接持有 | - | - | - | - |
杨格 | 独立董事 | 直接持有 | - | - | - | - |
温建成 | 监事会主席 | 直接持有 | - | - | - | - |
张春凤 | 监事 | 直接持有 | - | - | - | - |
梁虹云 | 职工监事 | 直接持有 | - | - | - | - |
肖德银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直接持有 | 110,000 | 0.03% | 110,000 | 0.02% |
杨远贵 | 财务总监 | 直接持有 | 90,000 | 0.02% | 90,000 | 0.02% |
合计 | - | - | 163,244,434 | 37.48% | 197,270,518 | 42.01% |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类别 | 发行前(元/股) | 发行后(元/股) | ||
2021年1-6月/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2020年末 | 2021年1-6月/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2020年末 | |
基本每股收益 | 0.61 | 0.72 | 0.56 | 0.67 |
每股净资产 | 4.02 | 3.58 | 3.73 | 3.32 |
注1: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注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6月30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2018年 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261,323.01 | 221,251.24 | 172,285.00 | 155,824.07 |
非流动资产 | 155,002.13 | 141,651.04 | 114,250.63 | 107,880.32 |
资产总额 | 416,325.14 | 362,902.28 | 286,535.63 | 263,704.39 |
流动负债 | 187,782.73 | 164,078.37 | 121,171.27 | 115,346.78 |
非流动负债 | 48,758.64 | 38,944.93 | 34,762.96 | 32,110.88 |
负债总额 | 236,541.37 | 203,023.29 | 155,934.24 | 147,457.66 |
股东权益 | 179,783.78 | 159,878.99 | 130,601.39 | 116,246.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 175,222.86 | 155,970.17 | 127,860.79 | 113,539.67 |
2、合并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169,882.97 | 271,820.39 | 211,385.13 | 201,496.98 |
营业利润 | 31,493.90 | 38,666.45 | 21,890.90 | 20,786.41 |
利润总额 | 31,698.57 | 37,467.42 | 21,863.37 | 20,719.14 |
净利润 | 27,075.75 | 32,021.64 | 19,626.32 | 18,004.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402.92 | 31,418.13 | 19,283.02 | 17,534.38 |
3、合并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66.17 | 54,253.29 | 30,070.33 | 15,375.3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02.97 | -29,301.12 | -13,088.30 | -17,723.3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7.48 | -14,757.13 | -9,104.63 | 5,427.2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393.51 | 9,845.19 | 7,589.58 | 2,853.93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560.39 | 25,715.21 | 18,125.62 | 15,271.6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166.88 | 35,560.39 | 25,715.21 | 18,125.62 |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1年 6月30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2018年 12月31日 |
流动比率(倍) | 1.39 | 1.35 | 1.42 | 1.35 |
速动比率(倍) | 0.83 | 0.82 | 0.74 | 0.65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56.82% | 55.94% | 54.42% | 55.92%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6.18 | 5.72 | 4.99 | 5.45 |
存货周转率(次) | 2.21 | 2.08 | 1.69 | 1.8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14.79 | 21.42 | 14.27 | 13.4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0.74 | 0.45 | 0.41 |
每股净资产(元) | 4.02 | 3.58 | 2.96 | 2.63 |
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元/股) | 0.15 | 1.25 | 0.70 | 0.36 |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21年1-6月为年化数据;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21年1-6月为年化数据;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规模分别为263,704.39万元、286,535.63万元、362,902.28万元和416,325.14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
总资产规模也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公司资产主要为流动资产,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分别为155,824.07万元、172,285.00万元、221,251.24万元及261,323.01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负债规模分别为147,457.66万元、155,934.24万元、203,023.29万元及236,541.37万元。公司负债总额逐年增长,一方面,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与之对应的负债规模相应增长,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资金管理需要,增加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内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8.22%、77.71%、80.82%和79.39%,整体负债结构较为稳定。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55.92%、54.42%、55.94%及56.82%,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提高,主要原因系借款规模有所提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35、1.42、1.35和1.39,公司资产变现能力和短期偿债能力维持良好,无重大不利变化。
3、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45、4.99、5.72和6.18,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82、1.69、2.08和2.21。受益于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整体有所上升。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江禹 |
保荐代表人 | 于首祥、袁琳翕 |
项目协办人 | 汪雪芳 |
项目成员 | 宁小波、张璐、王然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26层 |
联系电话 | 0755-82492010 |
联系传真 | 0755-82492020 |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 罗会远 |
经办律师 | 邹盛武、王士龙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17层 |
联系电话 | 010-65219696 |
联系传真 | 010-88381869 |
(三)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 胡少先 |
经办会计师 | 周重揆、侯少龙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B座17层 |
联系电话 | 010-62167760 |
联系传真 | 010-62156158 |
(四)募集资金专户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 胡少先 |
经办会计师 | 周重揆、侯少龙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B座17层 |
联系电话 | 010-62167760 |
联系传真 | 010-62156158 |
(五)主承销商账户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 胡少先 |
经办会计师 | 周重揆、侯少龙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B座17层 |
联系电话 | 010-62167760 |
联系传真 | 010-62156158 |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保荐协议,华泰联合证券指定于首祥和袁琳翕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于首祥先生: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具有九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曾负
责或参与了伊之密首次公开发行、新产业生物首次公开发行、燕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龙华薄膜首次公开发行(在审)、招商证券非公开发行、白云山非公开发行、新钢股份非公开发行、深康佳A非公开发行、中国重汽非公开发行、天齐锂业配股项目、TCL公司债、利达光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
袁琳翕先生: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具有十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方邦股份首批科创板IPO项目,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华安证券IPO项目、沃特新材料IPO项目、金安国纪IPO项目等;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皖能电力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兴业矿业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棕榈园林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广州浪奇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发股购买资产项目、珠江钢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证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联合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和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