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伊之密: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8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0年10月1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过现场与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温建成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内容为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2020年10月28日的《证券时报》。

通过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认真核查,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经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在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在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且不存在下

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