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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光防雷:关于延期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0

证券代码:300414 证券简称:中光防雷 公告编号:临-2023-014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

2.股权登记日不变: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

3.本次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出售资产后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一项临时提案。除新增上述临时提案及会议日期延后的事项外,2023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定于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4月7日,公司股东王雪颖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提案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出售资产后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将该议案以新增临时议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王雪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5.69%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提案内容属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

资产后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上述原因,为保证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决定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3年4月20日召开。除以上延期召开股东大会事项及增加临时提案外,公司原股东大会通知中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及其他需审议议案均保持不变,现将更新后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宇路19号,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第四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2.00关于出售资产后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述提案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提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件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23年4月19日下午17:00

前传真或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宇路19号,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61173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宇路1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宇路19号,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李雯

联系电话:028-66755418

传真:028-87843532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附:1、《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1: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414”,投票简称为“中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说明:在以下提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择一项打“√”)
1.00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2.00关于出售资产后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持股性质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2、如果委托人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3、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参会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说明: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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