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4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127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在2023年4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公司在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开展对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因部分问题回复仍需进一步核实、补充和完善,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关注函》将延期至2023年4月14日前回复并披露,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问题的回复编制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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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