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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光防雷: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0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免于提前五日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董事长王雪颖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后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凡维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维泰科技”)49.9550%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庞军。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凡维泰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凡维泰科技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业务运营所发生的借款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截至2023年3月27日,凡维泰科技尚欠公司本金余额7999.60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因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导致,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借款的延续。财务资助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借款利率约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利率水平合理。庞军、刘蓉和深圳凡维嘉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保证人对借款总额的45%及利息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以及庞军作出受让公司股权后将受让的股权进行质押对凡维泰科技债务进行担保的承诺。鉴于凡维泰科技目前的财务状况,若凡维泰科技未来持续经营不善,公司可能存在不能全额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凡维泰科技的经营状况,督促凡维泰科技清偿债务。董事会同意本次因出售资产后被动形成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公司原定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鉴于公司股东王雪颖提交书面提案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出售资产后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经核查,王雪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5.69%的股份,具

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提案内容属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后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决定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3年4月20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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