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现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公司章程》的修订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除以上条款中内容变更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章程》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 名。 |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 名。 |
除以上条款中内容变更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