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情况的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编号:
临-2021-04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广信”)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或者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股份总数的
6.00%,即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54.27万股。
公司已于2021年9月17日发布了《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内,大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公司于今日收到上海广信的《上海广信有关中光防雷股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13日,上海广信本次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进展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价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占股本比例 |
上海广信科技发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1年9月14日 | 10.81 | 104.68 | 0.32% |
2021年9月15日 | 10.71 | 4.00 | 0.01% | ||
2021年9月16日 | 10.53 | 91.02 | 0.28% | ||
2021年9月17日 | 10.19 | 94.90 | 0.29% | ||
2021年9月22日 | 10.03 | 31.14 | 0.10% | ||
2021年12月13日 | 11.82 | 104.70 | 0.32% | ||
合计 | 430.43 | 1.32%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注:表格中数据系四舍五入计算得出。
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中“持股数量”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个位数。
三、上海广信作出的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广信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上海广信本次减持情况与2021年8月23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截至公告日,上海广信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数,并严格遵守其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3、上海广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广信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目前承诺正常履行中。
4、上海广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本次减持后,上海广信仍是持有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广信出具的《上海广信有关中光防雷股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上海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801.18万股 | 8.60% | 2370.74万股 | 7.2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01.18万股 | 8.60% | 2370.74万股 | 7.2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