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迦楠(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莱米特(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供独立董事签署使用)
独立董事:
2023年10月25日
郑高利 | 许小明 | 樊德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