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56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5日(星期四)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荣继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42,422,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9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8,027,60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3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395,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9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共11名,代表股份4,395,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5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4,395,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9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4、债券期限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5、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7、转股期限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情况:
同意142,248,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5%;反对17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20,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320%;反对17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6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1、赎回条款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2、回售条款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5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5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5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5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5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8、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5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114%。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9、债券担保情况
表决情况:
同意142,248,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5%;反对17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1%;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20,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320%;反对17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56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20、债券评级情况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5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55%;
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5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5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5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5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5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5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42,414,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86,6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6%;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42,4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同意4,37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1%;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5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袁晓琳律师、张逸飞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