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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氏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8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8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8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按照内部控制的各项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合法、全面、重要、有效、制衡、适应和成本效益的原则,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和组织,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保证公司在 2021年业务得以正常运营,各项风险得以合理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含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情况。

三.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要求,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该机构已经连续为公司服务多年,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历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费用合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监管法规,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 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资产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以名下现金、票据、土地使用权、房产、子公司股权、专利等有形或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抵押,以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2022年度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制定的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我们认为该薪酬与考核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能够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意上述薪酬与考核方案。

八. 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核销资产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保证公司规范运作,能公允地反映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核销资产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

(以下无正文,下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8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刘连皂蒋岩波秦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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