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氏技术”、“上市公司”、“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道氏技术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27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公开发行了4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8,000万元。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46,887.20万元,已于2018年1月4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002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83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95,238,09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2.6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7.00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795,917.84元,已于2021年2月10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029号《验资报告》。
2021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3,195.55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8,399.70万元(包含利息及少量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办法于2012年1月18日经公司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于2014年12月3日公司上市后生效。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18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河支行(以下简称“融和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与管理全部募集资金。
2019年6月19日,经公司2019年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5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该部分募集资金。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香港佳纳有限公司、MJMSARLU作为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1年3月1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恩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2021年3月30日,公司、佳纳能源、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 | 82240078801800000095 | - | 已销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 | 82240078801600000096 | -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757903496510601 | - | 已销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 | 82240078801100000537 | 574,160.60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冈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冈支行 | 2018022129200378127 | 100,010,578.38 | 活期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 | 82240078801900001448 | 68,920,081.96 | 活期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 | OSA11443633560125 | 58,558,469.40 | 活期 |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 | 80020000016218886 | - | 已注销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 | 801101001223860540 | - | 已注销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398000100100627176 | 228,501.44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757903519410213 | 25,746.39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湾支行 | 44050166895900000547 | 535,624.24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恩平支行 | 689974347326 | 60,429,123.96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999014903610910 | 60,321.46 | 活期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 | 801101001276474287 | 37,622,581.83 | 活期 |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 | 80020000017272014 | 57,031,780.75 | 活期 |
合计 | 383,996,970.41 | -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公司2019年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2019年第四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债券人会议审核批准,公司决定变更“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用于“新建
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吨阴极铜项目”及“年处理1.4万吨废锂离子电池及正极材料生产1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其中“新建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吨阴极铜项目”投入9,500万元,“年处理1.4万吨废锂离子电池及正极材料生产1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投入5,500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1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核批准,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将募集资金余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2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8次会议,2021年11月1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吨阴极铜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同意将“年产100吨高导电性石墨烯、150吨碳纳米管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分别用于“新建年产10,000吨阴极铜项目”、“年产5,000吨陶瓷喷墨打印用墨水”和“道氏技术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道氏技术研究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以自筹资金投资“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项目”27,928,589.65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事项已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3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8年4月26日实施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道氏技术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道氏技术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道氏技术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的相关内容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 |||||
蓝天 | 陈思捷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168,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2,850.8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6,221.7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3,195.5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1,221.7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0.49%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 是 | 61,887.20 | 37,509.28 | 307.92 | 37,525.62 | 100.04% | - | - | 不适用 | 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
年处理1.4万吨废锂离子电池及正极材料生产1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 | 否 | 5,500.00 | 1,893.86 | 5,663.21 | 102.99% | 2020年1月 | 6,956.37 | 7,456.97 | 否 | 否 | |
年产100吨高导电性石墨烯、150吨碳纳米管生产项目 | 是 | 26,632.29 | - | - | - | - |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 否 |
年产20000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
年产20000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 | 否 | 21,049.65 | 21,049.65 | - | - | - | 2022年8月 | - | - | 不适用 | 否 |
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吨阴极铜的项目(注) | 否 | 23,096.03 | 32,596.03 | 17,377.94 | 26,735.60 | 82.02% | 2022年11月 | - | - | 不适用 | 否 |
年产10000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 | 否 | 12,603.83 | 12,603.83 | 12,704.49 | 12,704.49 | 100.80% | 2022年6月 | - | - | 不适用 | 否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377.92 | 9,377.92 | 9,377.92 | 已完成 | - | - | 不适用 | 否 |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36,618.19 | 35,397.78 | 35,397.78 | 35,397.78 | 100.00% | 已完成 | - | - | 不适用 | 否 |
新建年产10,000吨阴极铜项目 | 否 | 16,707.25 | - | - | - | 2022年11月 | - | -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5000吨陶瓷喷墨打印用墨水 | 否 | 4,500.00 | 790.93 | 790.93 | 17.58% | 2022年12月 | - | - | 不适用 | 否 | |
道氏技术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道氏技术研究院) | 否 | 5,636.56 | - | - | - | 2022年12月 | - | - | 不适用 | 否 |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00.00% | 已完成 | - |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81,887.19 | 195,878.30 | 92,850.84 | 143,195.55 | 6,956.37 | 7,456.9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自立项以来,通过研发及工程化团队近三年自主研发,现已解决锂云母提取电池级碳酸锂过程中的众多产业化难题,电池级碳酸锂产品已达到预期的质量水平,由于新能源材料产品呈现周期性价格波动的特点,该项目主要产品电池级碳酸锂价格已较该项目立项时有了较大幅度的波动,另一方面,锂云母的综合性利用以及生产成本的控制仍然是业内普遍需要突破的难点。要实现“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的规模化生产并达到预期效益目标,按照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难以达到预期的效益目标,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基础性研究。 鉴于以上原因,本着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将募集资金余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1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核批准。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超募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以自筹资金投资“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项目”27,928,589.65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事项已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3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8年4月26日实施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期无项目募集资金结余。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问题的情况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吨阴极铜的项目 | 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 32,596.03 | 17,377.94 | 26,735.62 | 82.02% | 不适用 | 否 | ||
年处理1.4万吨废锂离子电池及正极材料生产1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 | 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 5,500.00 | 1,893.86 | 5,663.21 | 102.99% | 2020年1月 | 6,956.37 | 不适用 | 否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 9,377.92 | 9,377.92 | 9,377.92 | 100% | 已完成 | 不适用 | 否 | |
新建年产10,000吨阴极铜项目 | 年产100吨高导电性石墨烯、150吨碳纳米管生产项目 | 16,707.25 | - | - | - | 2022年11月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5000吨陶瓷喷墨打印用墨水 | 年产100吨高导电性石墨烯、150吨碳纳米管生产项目 | 4,500.00 | 790.93 | 790.93 | 17.58%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 | 否 |
道氏技术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道 氏技术研究院) | 年产100吨高导电性石墨烯、150吨碳纳米管生产项目 | 5,636.56 | - | - | -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74,317.76 | 29,440.65 | 42,567.68 | 6,956.37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自立项以来,通过研发及工程化团队近三年自主研发,现已解决锂云母提取电池级碳酸锂过程中的一系列产业化化难题。该项目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公司将为该项目创造条件,稳步推进产能达到规划目标。鉴于以上原因,本着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变更“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用于“新建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吨阴极铜项目”及“年处理1.4万吨废锂离子电池及正极材料生产1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其中“新建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吨阴极铜项目”投入9,500万元,“年处理1.4万吨废锂离子电池及正极材料生产1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投入5,500万元。该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2019年第四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债券人会议审核批准。 在碳酸锂市场价格长期波动的背景下,要实现“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的规模化生产并达到预期效益目标,需要进一步的基础性研究,对项目进行改建,提高锂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和副产品的产品品质,以提高项目的综合效益。上述基础性研究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进而使该项目的规模化生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鉴于以上原因,本着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将募集资金余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1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核批准。 经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2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吨阴极铜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同意将“年产100吨高导电性石墨烯、150吨碳纳米管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分别用于“新建年产10,000吨阴极铜项目”、“年产5,000吨陶瓷喷墨打印用墨水”和“道氏技术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道氏技术研究院)”。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吨阴极铜的项目”为两次募集资金变更后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