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氏技术”或“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5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情况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年产30000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年产100吨高导电性石墨烯、150吨碳纳米管生产项目”、“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吨阴极铜的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万元) | 实施主体 |
1 | 年产30000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 | 94,000 | 48,000 | 本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年产100吨高导电性石墨烯、150吨碳纳米管生产项目 | 43,000 | 40,900 | 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3 | 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吨阴极铜的项目 | 50,000 | 31,500 | M.J.M SARLU |
4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1,600 | 51,600 | —— |
合计 | 238,600 | 172,000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年产30000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年产100吨高导电性石墨烯、150吨碳纳米管生产项目”、“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吨阴极铜的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万元) | 实施主体 |
1 | 年产30000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 | 94,000 | 45,899 | 本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年产100吨高导电性石墨烯、150吨碳纳米管生产项目 | 43,000 | 36,323 | 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3 | 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吨阴极铜的项目 | 50,000 | 31,500 | M.J.M SARLU |
4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8,278 | 48,278 | —— |
合计 | 235,278 | 162,000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