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8月12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由于公司董事张万镇先生为潮州市三江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关联董事张万镇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