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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发电气”或“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凯发电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604号《关于核准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4,989.48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34,989.4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34,989.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87.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101.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8月2日出具了(2018)京会兴验字第0500000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履行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天津保富电气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及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是否变更(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1接触网设计及安装调试能力升级和关键零部件生产扩建项目20,527.9820,527.9816,641.4181.07%
2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智能控制设备与系统升级产业化项目6,305.705,805.704,657.8680.23%
3轨道交通牵引供电关键装备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8,155.807,768.303,030.1439.01%
合计34,989.4834,101.9824,329.4171.34%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合计24,329.41万元,整体投资进度为71.3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延期的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1接触网设计及安装调试能力升级和关键零部件生产扩建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6月30日
2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智能控制设备与系统升级产业化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6月30日
3轨道交通牵引供电关键装备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6月30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方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接触网设计及安装调试能力升级和关键零部件生产扩建项目”实施主体为德国全资子公司RPS,其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为购建施工装备、生产设备和IT设备三类,但受德国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实施该项目所需的部分生产设备及施工装备存在供应商延期交付的情形。同时,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扩大,保障员工安全健康,RPS部分员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亦采取了远程办公等方式,相应影响了项目的整体进度。另一方面,公司境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智能控制设备与系统升级产业化项目”及“轨道交通牵引供电关键装备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内的凯发轨道交通产业化基地相邻地块,公司拟在该地块建设集生产、研发、测试于一体的联合厂房(即凯发轨道交通产业化基地二期工程),包含基建及房屋装修。受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凯发轨道交通产业化基地二期工程基建工作自2020年1月底开始处于临时停工状态,整体施工进度相应延后。在上述情况之下,公司根据当时可预期因素,综合分析后于2020年4月将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6月30日调整到2020年12月31日。

其后,公司在保证疫情有效防控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境内外复工复产工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工作。一方面,RPS与设备供应商积极沟通推进设备采购和交付进程,但由于境外疫情在下半年出现反复,截至目前仍有部分施工作业装备未能交付。同时,考虑到德国自11月初开始实施“轻度封锁令”,并于12月16日实施“硬性封锁”且将至少持续至明年1月10日,在此情况之下,虽然RPS施工作业人员因项目作业现场距离城市中心较远,其整体作业进度受影响相对较小,但RPS为本项目采购的部分设备的生产交付环节将受上述因素的影响而被延后,因此,公司认为该项目较难按计划于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另一方面,由于受境内疫情后续影响,建筑施工人员未能及时恢复至疫情前的充足水平,加之受环保调控等因素影响,上游水泥等建筑材料亦间或出现紧缺局面,使得该项目整体施工进度未能达到此前预期水平。同时,由于凯发轨道交通产业化二期工程建设施工作业面较小(四周均为建筑物),施工条件要求较高,较难通过加快施工进度等方式按期完成建设。

基于上述条件及目前整体施工进度情况,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后六个月至2021年6月30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结合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判断。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凯发电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系根据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凯发电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立国 刘世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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