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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2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科隆股份股票代码:3004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天证券-辽阳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天证券天沃1号单-资产管理计划住所或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70号一致行动人名称:未知股份变动性质:减持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科隆股份、上市公司、公司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天资产管理计划中天证券-辽阳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天证券天沃1号单-资产管理计划
中天证券、管理人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辽阳市国资公司、委托人辽阳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艳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 称:中天证券-辽阳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天证券天沃1号单-资产管理计划

持有人类型:基金、理财产品等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70号

委 托 人:辽阳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管 理 人: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管计划介绍:2019年5月24日,辽阳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科隆股份控股股东姜艳女士所持有的10,615,700股上市公司股份(2019年6月6日,上市公司实施2018年权益分配方案后变更为15,923,550股)。同时,辽阳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为更好的管理其所持有的股票,特委托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中天证券-辽阳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天证券天沃1号单-资产管理计划”对其所持有的股票进行管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科隆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中国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管理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则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并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9),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会按照上述公告内容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370,10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科隆股份股票11,493,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6%,为科隆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科隆股份股票11,123,450股,占科隆股份总股本4.999%,不再为科隆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

(一)具体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7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7%。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比例
中天资产管理计划集中竞价交易方式2021年12月1日11.5716 元/股370,100股0.167%
合计370,100股0.167%

注:上表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占总股本比例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中天资产管理计划无限售条件股份11,493,550股5.166%11,123,450股4.999%
合计11,493,550股5.166%11,123,450股4.999%

注:上表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9月14日及2021年9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票4,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1%。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股数减持比例
中天资产管理计划大宗交易2021年9月14日12.032,100,000股0.944%
大宗交易2021年9月16日12.062,330,000股1.047%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天证券-辽阳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

司-中天证券天沃1号单-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签章):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1年12月2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天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的营业执照。

2、中天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的营业执照。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36号联系人:蔡蔓丽联系电话:86-419-558987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36号
股票简称科隆股份股票代码3004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天证券-辽阳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天证券天沃1号单-资产管理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70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11,493,550股 持股比例: 5.16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 11,123,450股 变动比例: 4.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天证券-辽阳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

司-中天证券天沃1号单-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签章):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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