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聚洵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为此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并承诺:
1、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就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如本次交易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之签署页)
董事签署:
姜 艳 周全凯 蒲云军
金凤龙 李 岩 姜 勇
王立勇 李 卓 刘晓晶
监事签署:
刘会军 刘 鑫 秦立翠
周 彬 卢 静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姜 艳 周全凯 季春伟
孟 佳 蔡蔓丽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