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会各位监事。
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爱武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全体监事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