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1-107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凯控股”)函告,获悉飞凯控股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同时,飞凯控股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飞凯控股有限公司 | 是 | 4,500,000 | 2.67% | 0.87% | 2019年9月11日 | 2021年9月8日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合计 | 4,500,000 | 2.67% | 0.87% |
注:公司对外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内,本公告中所述公司“总股本”均以2021年9月8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516,096,231股为依据计算。
上述股份的质押公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1 月25日,飞凯控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胜恒精选新材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契约型)”)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933,866股。前述协议转让完成后,飞凯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由199,141,270股减少至173,207,404股。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飞凯控股在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5月20日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4,864,800股,本次减持后飞凯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由173,207,404股减少至168,342,604股,上述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股份占飞凯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由2.26%增加至2.67%。2021年9月9日上述相关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
2、本次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飞凯控股有限公司 | 是 | 4,000,000 | 2.38% | 0.78% | 否 | 否 | 2021年9月8日 |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自身生产经营、支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等 |
合计 | 4,000,000 | 2.38% | 0.78%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飞凯控股有限公司 | 168,342,604 | 32.62% | 46,800,000 | 27.80% | 9.07% | ||||
ZHANG JUSTIN JICHENG | 6,156,717 | 1.19% |
ZHANG ALAN JIAN | 6,156,716 | 1.19% | |||||||
张艳霞 | 3,798,036 | 0.74% | 2,848,527 | 75.00% | |||||
夏时峰 | 11,690 | 0.002% | 6,680 | 57.14% | |||||
合计 | 184,465,763 | 35.74% | 46,800,000 | 25.37% | 9.07% | 2,855,207 | 2.07% |
4、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于满足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自身生产经营、支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等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9,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88%,占公司总股本的1.74%,对应融资余额为4,0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2,1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7.41%,占公司总股本的6.22%,对应融资余额为20,000.00万元。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自筹资金,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形,也不存在平仓风险或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其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