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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6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为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苏斌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陆春先生、伍锦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陆春先生、伍锦贤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副总经理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聘任的副总经理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6日

附:

陆春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理学学士。曾于2001年-2005年就职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2005年-2007年就职于沛科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资深工程师,销售经理等职务。2007年起任职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上海珅凯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凯昀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飞照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凯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庆新凯荣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长兴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董事、安庆凯丰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陆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合计386,640股,其中,持有无限售流通股294,840股,持有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91,8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伍锦贤女士,伍锦贤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2005年起任职本公司,历任采购部经理、供应链管理部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运营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伍锦贤女士持有公司72,300股股份,全部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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