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鉴于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防务”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李汉国、李海东、熊飞、黄帝坤、张伟、陈正新、邢文韬和西安天兴华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天和防务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剩余的40.00%股权,购买龚则明、张传如、黄云霞、钟进科和徐悦合计持有的天和防务控股子公司南京彼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剩余的49.016%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本人承诺:
1、 本人保证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文件上所有的签名、印鉴都是真实的,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一致,如因所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本人如在本次重组中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承诺人:
李汉国 | 李海东 | ||
熊飞 | 黄帝坤 | ||
张伟 | 陈正新 | ||
邢文韬 |
年 月 日
承诺人:
龚则明 | 张传如 | ||
黄云霞 | 钟进科 | ||
徐悦 |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