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6 证券简称:迪瑞医疗 公告编号:2019-060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迪瑞医疗 | 股票代码 | 30039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洪谕 | 徐铭泽 | ||
办公地址 |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居路3333号 |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居路3333号 | ||
电话 | 0431-81931002 | 0431-81931002 | ||
电子信箱 | zqb@dirui.com.cn | zqb@dirui.com.cn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93,604,509.30 | 438,819,563.13 | 12.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5,906,131.81 | 101,525,614.25 | 24.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121,170,825.52 | 96,044,873.75 | 26.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6,680,441.33 | 131,286,322.77 | -3.5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89 | 0.3678 | 24.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89 | 0.3678 | 24.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84% | 7.63% | 1.2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955,038,336.59 | 1,988,927,227.53 | -1.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19,191,824.17 | 1,381,152,915.48 | 2.75%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8,69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长春瑞发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3.80% | 148,500,000 | 0 | 质押 | 38,821,820 | ||
宋勇 | 境内自然人 | 6.70% | 18,488,700 | 13,866,525 | 质押 | 11,738,000 | ||
冻结 | 18,488,700 | |||||||
宋洁 | 境内自然人 | 5.70% | 15,741,360 | 11,806,02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 其他 | 3.05% | 8,418,369 | 0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二组合 | 其他 | 1.78% | 4,919,907 | 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01% | 2,790,900 | 0 | ||||
江颖 | 境外自然人 | 0.79% | 2,185,511 | 0 | ||||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9% | 1,907,400 | 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2% | 1,700,093 | 0 | ||||
杜运志 | 境内自然人 | 0.54% | 1,501,8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宋勇、宋洁为兄妹关系。宋勇、宋洁分别持有长春瑞发投资有限公司55%、35%的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医疗器械业
(一)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销售渠道建设及产品推广力度,经营业务实现平稳有序发展,核心产品线生化分析、尿液分析以及新产品线妇科分泌物分析收入增长态势良好。同时,公司加大对新技术的研发投入,优化产品性能,迭代产品和新产品逐步推入市场,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360.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48%,其中仪器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4.78%、试剂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1.19%。营业利润16,225.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61%;利润总额16,303.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90.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01%。报告期内,母公司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开拓市场,优化产品销售结构,实现营业收入38,583.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97%;营业利润13,600.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80%;净利润12,174.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60%。
(二)市场营销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目标,积极应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立足主营业务,较好的完成了确定的销售任务;进一步推进优化营销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在预算与制度框架内展开销售工作,推动公司利润持续增长;积极进行新产品推广,持续加大公司产品在终端市场的推广力度,积极借助新产品推介会、医疗器械展会、行业学术会议以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品牌宣传,提升了市场占有率及品牌影响力;推进公司产品在海外市场的相关注册及推广力度,拓展公司产品销售区域;进一步优化销售人员考核激励体系,加强销售团队建设及人员培训力度。
(三)研发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持续不断推进新产品、新技术的投入开发工作,开展创新研究,实现了多条产品线研发项目同时运作,研发产品涵盖生化分析、尿液分析、血细胞分析、妇科分泌物分析、化学发光免疫分析、凝血分析等系列,推进了BCA-1000全自动凝血分析仪、CSM-8000模块化生化免疫分析系统、CM-320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CS-200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多个型号分析仪器产品及多个配套试纸试剂产品的开发、注册、转产等相关工作,丰富和补足了公司产品种类,使公司发展步入了一个新的台阶,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报告期末,公司(含子公司)研发技术人员共558人,占职工总数的31%,拥有机械、光学、电子、计算机软件、数学、流体力学、化学、临床医学、管理等各方面的人才。同时,公司一直注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含子公司)获得的专利206项,其中发明专利73项;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59项。
(四)内部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断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在公司内部建设方面,通过持续的制度建设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继续完善财务数据分析体系;进一步完成及改进人才培养建设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创新的研发成果、规范的经营管理、优秀的投资者关系,在由证券时报社主办,中国上市公司发展联盟、e资本承办,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担任指导单位的“天马奖·第十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评选”中,公司再获“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董事会”。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1)2019年4月30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 | 2019年8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详见说明(1) |
(2)自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 2019年4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详见说明(2) |
(1)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本公司按照规定编制了 2019年半年度报表,并调整了上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年初数和上年数的影响如下:
A、合并资产负债表:
科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70,819,656.42 |
应收账款 | 170,819,656.42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26,343,968.41 |
应付票据 | 66,976,227.74 | |
应付账款 | 59,367,740.67 |
B、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科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15,276,952.96 |
应收账款 | 115,276,952.96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23,577,035.15 |
应付票据 | 66,976,227.74 | |
应付账款 | 56,600,807.41 |
C、合并利润表
科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资产减值损失 | -71,753.83 | -1,303,752.63 |
信用减值损失 | 1,375,506.46 |
D、母公司利润表
科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资产减值损失 | 1,035,127.63 | -1,303,752.63 |
信用减值损失 | 268,625.00 |
(2)财政部于2017年3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上述变更后的政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设立全资子公司迪瑞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N1901K;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出资,迪瑞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未设立账簿,亦无经营活动。
2、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设立全资子公司迪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登记证号码:70613960-000-04-19-1;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出资,迪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未设立账簿,亦无经营活动。
3、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设立全资子公司迪瑞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登记证号码:70613936-000-04-19-3;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出资,迪瑞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未设立账簿,亦无经营活动。
4、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瑞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瑞之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290AKP82;本报告期内,宁波瑞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宁波瑞之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开始设立账簿,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