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7日以通讯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商春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参会的董事共计9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6)。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