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岳 蓉
唐建新
谢 敏
2021年8月26日